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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艺谋追债张伟平七年内幕:当年在空白纸上“签字”领款

时间:2021-06-02 02:15:05 来源:互联网

◎ 文 法治日报 《法人》全媒体记者 刘佳佳

▲张艺谋

5月31日,“张艺谋起诉张伟平”被顶上了微博热搜,这个消息并无具体材料对外披露,只有一个今年9月7日即将开庭的公告信息。

稍微涉足电影圈的人大都知道,“二张”的关系其实剑拔弩张很多年。

张艺谋曾因电影《三枪拍案惊奇》(2009年)的分账款问题,与张伟平的新画面公司打了5年(2014年-2019年)官司,终审判决书还意外透露出张艺谋当年超生罚款内情。

2020年,张艺谋又以劳务纠纷为由起诉新画面。前面劳务纠纷案件尚未有进展,2021年,张艺谋再以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”为由直接将张伟平本人诉至法庭,即这次上热搜事件。

“二张”的合作关系,曾被业界奉为美谈,他们携手共创了《英雄》《十面埋伏》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《千里走单骑》《三枪拍案惊奇》《山楂树之恋》《金陵十三钗》等影片的辉煌。但这种以兄弟情义捆绑为基础的商业合作,最终难敌利益与人心。

从2014年起,张艺谋追债张伟平已有七年时间。

张艺谋追讨1500万分账款

张艺谋与张伟平之间的纠纷,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。

公开信息显示,2014年,张艺谋在北京东城法院起诉张伟平的新画面公司,追讨《三枪拍案惊奇》1500万元分账款。随后,新画面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。9月,东城法院裁定异议成立,将案件移交至北京朝阳法院。

2015年,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,判决内容未对外公开,但根据后来二审判决的信息,新画面公司败诉,张艺谋追讨的1500万元分账款得到了法院全部支持。新画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随后又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。

2016年4月,北京三中院二审判决,撤销了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,认定张艺谋诉追讨的1500万元中,新画面公司只需负担246万元。

▲来源:(2016)京03民终98号判决书

对于二审比一审少了1000多万元赔付款,张艺谋不服,随后向北京高院提起再审申请。2017年4月,北京高院撤销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,将此案发回北京朝阳法院重审。

此后,张艺谋与张伟平的新画面公司,围绕1500万元的分账款问题,进行了长达三年的再审拉锯战。

(2017)京0105民再45号判决书显示,北京朝阳法院重审该案后,仍然支持了张艺谋的全部诉求,判定新画面公司支付张艺谋1500万元分账款。新画面公司不服,再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。

(2019)京03民再70号判决书显示,北京三中院审结后,撤销了北京朝阳法院的再审判决,仍然坚持了新画面公司只需负担246万元的观点。

▲来源:(2019)京03民再70号

随后,该判决生效。2019年10月,新画面公司因拒不支付246万元分账款(加上案件受理费248万元),被最高院列为“老赖”,张伟平本人也被限制了高消费。

▲来源:天眼查

因为1500万元分账款,张艺谋和张伟平打了5年官司,四次判决两种结果,张艺谋讨要1500万未果,最后就连法院认定的246万元部分款项也未被执行到位。

2019年11月,新画面公司因经营异常,营业执照被北京东城市监局吊销,但这并不妨碍诉讼进展。

2020年,张艺谋以“劳务纠纷”为由,继续起诉新画面公司。目前,该案进展为2021年3月19日的开庭信息。

2021年,张艺谋再以“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”为由,直接起诉张伟平本人,该案将于9月在北京四中院开庭。

张艺谋称在空白纸上“签字”领款

新画面公司与张艺谋合作颇深。

公开信息显示,电影《三枪拍案惊奇》于2009年12月上映,票房2.58亿元。

该案终审判决书((2019)京03民再70号)显示:新画面公司曾在2010年-2011年间,陆续向张艺谋妻子汇款1253万元,新画面公司主张1253万元是《三枪拍案惊奇》的分成款。但张艺谋并不认可,认为这笔钱是此前他拍电影的酬金。

▲来源:(2019)京03民再70号判决书

媒体报道,张艺谋和张伟平之间的合作“人情味”重于“商业性”。张伟平作为制片人,名下新画面公司从不与张艺谋签经纪约“捆绑”对方,而是到了具体操作一部电影时,才签署一份只针对该电影的劳务合作协议。

2001年-2009年间,张艺谋与新画面公司分别就《英雄》《十面埋伏》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《千里走单骑》《三枪拍案惊奇》5部电影的拍摄,签订了5份《合作意向书》。根据《合作意向书》约定,张艺谋就上述5部电影应分别取得税后酬金259.1万元,259.1万元,340.7万元,55.1万元,204.7万元,以上共计1118.7万元。

判决书显示,张艺谋称,新画面公司打给他的1253万元,是此前五部电影的酬金。新画面公司对此反驳,此前电影酬金均已支付,并提供了2005年-2010年间为张艺谋代缴5笔个人所得税证明,以及张艺谋在支出凭单上的领款签字。

张艺谋认可签名的真实性,但否认自己收到钱,只是配合新画面公司做账,并提供张伟平手写便条。其中显示,“哥哥:请在后两页信纸的左下角签个字。以备用,多保重!!!弟小伟10月12日。”“二张”曾经的情义浮现于纸上。

▲来源:(2019)京03民再70号判决书

法院认可了张艺谋主张的和新画面公司在空白纸上签名的情形,但同时对于张艺谋主张的1253万元不是《三枪拍案惊奇》分账款不予支持。

最终,北京三中院确认新画面公司应支付张艺谋1500万元分账款,已履行部分为1253万元,还需继续支付张艺谋246万元。至于张艺谋和新画面公司此前是否还有电影酬金纠纷,不在此案审理范围内。

张艺谋曾在庭审中称,新画面公司应向其支付的导演报酬包括《英雄》《十面埋伏》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《千里走单骑》《三枪拍案惊奇》《山楂树之恋》《金陵十三钗》,税前共计3940万元,税后2763万元,新画面公司目前已支付报酬1253万元,余款至今未付。

张艺谋超生罚款另有内情?

(2019)京03民再70号判决书还透露出另外一桩往事。

2014年,张艺谋因“非婚生子女”问题被无锡计生局罚款748万元。判决书显示,无锡计生局工作人员就张艺谋违法生育案,曾向新画面公司调查。新画面公司向无锡计生局提交了张艺谋的签字凭单以及缴税依据,证明张艺谋2005年收入为840万元。

▲来源:(2019)京03民再70号

无锡计生局以张艺谋收入为参考,最后开出748万元的罚单。如果此前张艺谋确实只是配合新画面公司做账签字,但没收到电影酬金,那么罚款事件中还可能存在财务隐情。

|编审:白 馗 |统筹:王 茜

|责编:王 茜 |版式:张 波

标签: 张艺谋 追债 张伟平 内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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